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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徽池州学院科研助理(第二批)招聘公告

发布:2023-08-31 16:37:32  关注:2067次

池州学院2023年科研助理(第二批)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学校实际,现面向2023届毕业生招聘科研助理(第二批)。

 

一、招聘岗位

 

科研助理。科研助理是主要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人员。

 

二、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见《池州学院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设置和招聘计划汇总表(第二批)》(附件1)。

 

三、应聘程序

 

(一)报名。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8日,应聘人员须填写《池州学院科研助理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将上述应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相应资格证书和证明材料等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以“岗位编号+姓名”格式命名。

 

(二)资格审查。用人主体将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综合考核。考核时务必携带以下材料:《池州学院科研助理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A4纸打印,粘贴2寸彩色照片)一份,个人简历一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综合考核。在批准的岗位指标内,根据岗位需求,由二级单位会同用人主体组织考核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技能、工作能力、心理测试等。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按照1:1比例确定拟聘用候选人,经二级单位审核通过,交人事处和科研处。

 

(四)体检。拟聘用候选人自行到池州市三甲以上医院或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于9月18日前交人事处。

 

(五)公示与聘用。根据综合考核和体检结果,人事处会同用人主体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人事处代表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科研助理劳务合同。

 

四、聘用形式

 

科研助理岗位属临时性岗位,非事业编制,采取项目制方式聘用。日常管理与考核由所在用人主体负责。

 

五、待遇

 

见附件1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人事处、科研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566-2748730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66-2748925

 

池州学院

 

2023年8月31日

 

附件1:池州学院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设置和招聘计划汇总表(第二批).xlsx

 

附件2:池州学院科研助理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池州学院拟录用人员政审情况调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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