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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芜湖市眼科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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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关于印发〈芜湖市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芜编办〔2018〕110号)、市委编办《关于芜湖市眼科医院(弋江区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芜编办〔2018〕109号)和市委编办《关于弋江区2023年度公立医院周转池编制使用计划的通知》(芜编办〔2023〕40号)等文件精神,经区委编办、区人社、区卫健委审核同意,结合芜湖市眼科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遴选岗位

医疗岗位4名,医技岗位1名,护理岗位2名,特需岗位1名(包括儿科、妇科、外科的医师),具体岗位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遴选对象及条件

2021年8月31日前进入医院工作的,且符合以下遴选条件的编外聘用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一)医师需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药师、检验师、技师需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护理人员需要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本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特需岗位:儿科、妇科、外科医师,需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本科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纳入使用周转池编制遴选人员的范围:

(一)近三年(2020年12月至2023年11月)内发生严重医疗、护理差错事故,经院专家委员会讨论认定承担主要责任的;

(二)近三年(2020年12月至2023年11月)内严重违反医院相关规章制度,或在医德行风等方面存在不规范服务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近三年(2020年12月至2023年11月)有一年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四)其他不符合条件的: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违反“四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

三、遴选程序

按照个人申请和科室推荐、资格审查、笔试、业务评价、成绩合成、确定初步人选并公示、报批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请和科室推荐

符合条件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填写《芜湖市眼科医院2023年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申请表》(附件2)。同时符合医疗岗位和特需岗位条件的医师,本人自愿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考后岗位不得修改。

科主任(护士长)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由科主任或护士长签字审核。如科主任、护士长本人参加申请的,由分管院长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由分管院长签字审核。

申请时间: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15日,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

区卫健委会同区委编办、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区人社等相关部门,按照上级部门批复的标准条件,对科室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资格审查地点:芜湖市眼科医院金域蓝湾办公点会议室。

资格审查时,申请人员应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免冠同底彩色1寸照片3张、《芜湖市眼科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申请表》(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聘任证书等申请岗位以及业务评价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所提供的证书(件)均须原件及复印件。通过审查人员名单将于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6日在区政府网站及芜湖市眼科医院网站进行公示。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由区卫健委、人社局委托第三方出具试卷,笔试考试科目《公共科目》,满分为100分。设定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此批次不再纳入使用周转池编制遴选人员的范围。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4年1月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地点:芜湖市眼科医院金域蓝湾办公点二楼组织人事科。

笔试时间:2024年1月6日下午14:00-16:0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业务评价

业务评价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1

月30日),满分为100分,评分标准如下:

1.院龄分(最高20分):按照2分/年计算,按年份取整,不计算月份。

2.职称分(最高25分):按照聘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时间计算,中级职称2分/年,副高及以上职称5分/年,按年份取整,不计算月份。职称取得按照兑现相应级别工资的时间计算,来院前已经取得相应职称的,按入院时间开始计算。

3.学历分(最高26分):按照最高学历(含非全日制)计

算。全日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本科11分;硕士16分;博士26分;非全日制或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之一的:本科8分、硕士13分、博士21分。

4.2020年12月1日以来以本单位名义取得的成果(最高分15分)

(1)科研项目:国家级15(课题负责人15分、课题参与者前5名分别为10分、8分、6分、4分、2分);省部级10分(课题负责人10分、课题参与者各3分);市级5分(课题负责人5分、课题参与者各2分)。

(2)论文论著发表:SCI15分/篇、中文核心期刊10分/篇、科技统计源8分/篇、通讯作者视同第一作者。本专业期刊(CN刊号)1分/篇,本专业期刊得分最高不超过3分。

(3)获奖情况:①获得省级先进个人或荣誉15分、获得市级先进个人或荣誉10分、获得区级先进个人或荣誉6分。②护理技能大赛:获省级护理技能大赛一等奖15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5分;市级护理技能大赛一等奖12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3分。③专业学组比赛:获省级专业学组比赛一等奖12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3分;获市级专业学组比赛一等奖10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2分。

5.考核分(最高9分):以2020年、2021年、2022年三个年度考核为依据。优秀等次3分/年。

6.完成指令性任务(最高5分):参加医院指派的援疆、援藏、利辛县健康扶贫和援助科联体成员单位的,其中市外5分,市内3分。

业务评价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16日。

(五)成绩合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0.4+业务评价评分*0.6,在岗位核定的入编名额内,按总成绩分数高低依次遴选对象。若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先以业务评价评分高低排序,若仍相同,再依次按职称分、学历分、考核分高低先后确定。

总成绩将于业务评价后5个工作日内在区政府网站和医院网站公布。

(六)初步确定人选并公示

经区委编办、区人社、区卫健委研究确定拟纳入编制管理的初步人选,在区政府网站和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报批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遴选结果等相关材料整理汇总,经区委编办、区人社、区卫健委部门审核,报区编委会审定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入编手续。

四、相关工作事项

(一)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过程由区委编办、弋江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区人社局、区卫健委全程监督。凡发现组织或个人在遴选中有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取消其遴选资格。监督举报电话: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0553—4820510,区卫健委纪检监察科0553—4827769。

(二)在实施编制周转池制度过程中,医院将严格执行使用周转池编制遴选人员的标准条件,规范工作程序,切实履行好公开制度、保密制度、回避制度等纪律要求。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活动。

(四)编制周转池工作关系到医院职工的切身利益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我院将认真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编制周转池工作的顺利实施。

附件:

附件1:芜湖市眼科医院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入编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芜湖市眼科医院2023年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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