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司需招聘综合岗正式员工1名,根据《芜湖市国有企业赴重点院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实施细则》和《芜湖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人才招聘管理办法》规定,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双一流”重点院校及省属驻芜本科院校2024届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
见附件1:岗位表。
2.复审: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到1:1方可面试。2024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三)面试
公司成立面试小组,结合招聘岗位特点,邀请主管部门或专家参加,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结束后,依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对面试成绩未达75分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公司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招聘网站进行公示,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公司纪检监察部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至2024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履行聘用手续前,因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总替补次数不超过3次。
新进工作人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毕业前签订实习协议,待毕业后凭毕业证和学位证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薪酬待遇
实习期间按照公司就业见习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正式签订合同后按照公司正式员工薪酬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芜湖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吴女士0553-5900353
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招聘各环节信息请在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查看。
附件1:市属国有企业人员招聘岗位表(综合岗)
附件2:芜湖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聘基本信息登记表
芜湖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9日
附件1 市属国有企业人员招聘岗位表(综合岗)附件2 芜湖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聘基本信息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