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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与面试工作的通知》要求,经5月5日体检复检,5月8日体检进一步检查和递补体检,现将体检结论(见附件)等事项公布如下:
1.体检结论确定为“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程序,请考生等待考察单位通知。
2.体检结果确定为“进一步检查”的考生请于5月16日(星期二)上午7:00,持本人身份证,空腹到芜湖市人民政府(芜湖市政通路66号)南广场国旗杆下,办理体检进一步检查确认手续后,进行体检进一步检查。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请考生近期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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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芜湖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结论公布的通知(四)
文章来源:http://www.whxf.gov.cn/Home/Content/1230537?ClassId=7098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