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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申请流程:(1)参保居民可持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在我区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就诊。
(2)未持卡就诊居民、在校学生可于每月5-20日(节假日除外)携带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清单、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材料到区医保分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目前,我县(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际参保 17.62万人。本月享受医疗待遇12478人次,待遇支出1179.34万元,其中:享受住院待遇2126人次,基金支出954.93万元。 |
责任人:承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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