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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要求,经湾沚区教育局审核,现将湾沚区教育局2023年度春季(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2023年7月17日至7月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湾沚区教育局人事股反映,公示监督电话:0553-8791006。
发证公告将于公示期结束后在本网站发布,届时请通过人员按公告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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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湾沚区教育局2023年度春季(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
芜湖市湾沚区教育局
2023年7月17日
原标题:芜湖市湾沚区教育局2023年度春季(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示
文章来源:https://www.wanzhi.gov.cn/xwzx/gsgg/12103743.html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