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2-05-23 13:58:39 关注:19330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必须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若是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具有良好的学科背景和较强的技术实力,具有国际交流的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学术条件详见招聘岗位,文章、课题分类等要求按《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皖教人[2016]1号)执行;
(六)身心健康,符合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能胜任医疗、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需要;
(七)年龄原则上博士毕业生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18日号文件)要求执行;
(八)其他条件:校本部、第一附属医院工作人员报考本院岗位须提供所属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
应聘者请发送应聘申请、个人简历(需含从大学开始且时间不间断的详细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及聘任证书、个人代表性学术成果、重要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以“应聘岗位编号-学历-姓名”如“1101-博士-王华 ”命名,作为“主题”发送到医院招聘邮箱wyefyzp@163.com)应聘人员的一般信息资料:包括应聘申请、本人简历(从大学开始,时间不间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任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拟聘人员须在医院指定的非本院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统一使用《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如体检不合格医院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采取审核基本材料、原单位或学校出具应聘人表现证明、查阅档案等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医德医风等、工作能力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入职报到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录用人员档案须转到我院人力资源部,待档案到院后起(补)薪。
十二、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保密、监督等事项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院纪委全程参与监督,相关部门和个人履行“一岗双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53-2871779(院人力资源部)。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或到院后通过审查档案等方式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医院研究决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康复路10号邮编:241001
联系部门: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刘老师、禹老师、杨老师
人力资源部联系电话:0553-2871913
网址:http://www.wy2fy.com/
特此公告。
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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